條款和條件以及客戶信息

篇目

  1. 範圍
  2. 結論
  3. 提款
  4. 價格和付款條件
  5. 交貨和運輸條件
  6. 所有權保留
  7. 缺陷責任(保修)
  8. 責任
  9. 根據特定客戶規格加工貨物的特殊條件
  10. 適用法律
  11. 管轄地
  12. 替代性爭議解決方案

1)範圍

1.1 Bednorz GmbH & Co. KG(以下簡稱「賣方」)的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以下簡稱「GTC」)適用於消費者或企業家(以下簡稱「客戶」)與賣方就賣方在其網上商店展示的商品而簽訂的所有貨物交付合約。除非另有約定,否則特此拒絕納入客戶自己的條款和條件。

1.2 本一般條款和條件所指的消費者是指主要出於非商業或自營職業目的而達成合法交易的任何自然人。

1.3 這些條款和條件含義內的企業家是指具有法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合夥企業,在達成合法交易時,從事其商業或獨立專業活動。

2)簽訂合同

2.1 賣方在線商店中包含的產品描述並不代表賣方有約束力的要約,而是用於由客戶提交具有約束力的要約。

2.2 客戶可以使用整合到賣家線上商店中的線上訂單提交報價。將所選商品放入虛擬購物車並完成電子訂購流程後,客戶透過點擊完成訂購流程的按鈕,提交有關購物車中商品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約要約。客戶還可以透過電子郵件、傳真、線上聯絡表、郵寄或電話向賣家提交報價。

2.3 賣方可以在五天內接受客戶的報價,

  • 通過向客戶發送書面訂單確認書或文本形式的訂單確認書(傳真或電子郵件),在這種情況下,客戶收到的訂單確認書是權威的,或者
  • 通過將訂購的貨物交付給客戶,在這種情況下,對客戶的訪問是決定性的,或者
  • 通過要求客戶在提交訂單後付款。

如果存在上述幾種替代方案,則在上述一種替代方案首先出現時簽訂合同。 接受報價的期限從客戶發送報價之日起第二天開始,並在發出報價後的第五天結束。 如果賣方在上述期限內不接受客戶的要約,則應視為拒絕要約,結果是客戶不再受其意向書的約束。

2.4 如果您選擇 PayPal 提供的付款方式,付款將通過付款服務提供商 PayPal (Europe) S.à rl et Cie, SCA, 22-24 Boulevard Royal, L-2449 Luxembourg(以下簡稱“PayPal”)處理,受貝寶使用條款約束,可在 https://www.paypal.com/ de/legalhub/貝寶/使用協議-完整 或者 - 如果客戶沒有 PayPal 帳戶 - 遵守沒有 PayPal 帳戶的付款條件,可以在以下網址查看 https://www.paypal.com/ de/legalhub/貝寶/隱私蠟全. 如果客戶使用可在在線訂購流程中選擇的 PayPal 提供的支付方式進行支付,則在客戶點擊完成訂購流程的按鈕時,賣家已聲明接受客戶的報價。

2.5 通過賣方的在線訂購表提交要約時,賣方將在合同訂立後保存合同文本,並在發送訂單後以文本形式(例如電子郵件,傳真或信件)將其發送給客戶。 賣方對合同文本沒有任何進一步規定。 如果客戶在提交訂單之前已經在賣家的在線商店中建立了一個用戶帳戶,則訂單數據將被存儲在賣家的網站上,並且客戶可以通過提供相應的登錄數據通過受密碼保護的用戶帳戶免費訪問訂單數據。

2.6 在通過賣家的在線訂單提交綁定訂單之前,客戶可以通過仔細閱讀屏幕上顯示的信息來識別可能的輸入錯誤。 更好地識別輸入錯誤的有效技術手段可以是瀏覽器的放大功能,借助該功能可以放大屏幕上的顯示。 作為電子訂購過程的一部分,客戶可以使用常用的鍵盤和鼠標功能更正他的條目,直到他單擊完成訂購過程的按鈕。

2.7 可以使用不同的語言簽訂合約。 具體語言選擇顯示在線上商店。

2.8 訂單處理和聯繫通常通過電子郵件和自動訂單處理進行。 客戶必須確保他提供的用於處理訂單的電子郵件地址正確無誤,以便可以在此地址接收賣家發送的電子郵件。 特別是,在使用SPAM篩選器時,客戶必須確保可以交付賣方或委託進行訂單處理的第三方發送的所有電子郵件。

3)提款權

3.1 消費者通常有撤回權。

3.2 有關撤回權的更多信息,請參見賣方的取消政策。

4)價格和付款條件

4.1 除非賣方的產品說明中另有說明,否則給出的價格為包含法定營業稅的總價。 在相應的產品說明中分別指定了可能產生的任何其他交貨和運輸成本。

4.2 如果將產品運送到歐盟以外的國家,則可能會產生其他費用,但賣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而這些費用應由客戶承擔。 這些包括,例如,通過信貸機構進行的資金轉移的成本(例如,轉移費,匯率費)或進口稅或稅收(例如,關稅)。 如果未向歐盟以外的國家/地區付款,但客戶從歐盟以外的國家/地區付款,則與轉帳相關的費用也可能產生。

4.3 付款方式將在賣方的在線商店中傳達給客戶。

4.4 如果已經同意通過銀行轉帳進行預付款,則除非合同雙方約定了較晚的到期日,否則應在合同訂立後立即付款。

4.5 如果您選擇通過“PayPal”支付服務提供的支付方式,則通過 PayPal 處理支付,PayPal 也可以為此目的使用第三方支付服務提供商的服務。 如果賣方還通過 PayPal 提供預先向客戶付款的付款方式(例如,以帳戶購買或分期付款),則他將其付款請求轉讓給 PayPal 或由 PayPal 委託並專門指定給客戶的支付服務提供商. 在接受賣家的轉讓聲明之前,PayPal 或 PayPal 委託的支付服務提供商使用傳輸的客戶數據進行信用檢查。 如果測試結果為陰性,賣方保留拒絕客戶選擇的付款方式的權利。 如果選擇的付款方式被批准,客戶必須在約定的付款期限內或約定的付款間隔內支付發票金額。 在這種情況下,他只能支付給PayPal或PayPal委託的具有免債作用的支付服務商。 但是,即使索賠已轉讓,賣方仍對一般客戶查詢負責,例如B. 對貨物、交貨時間、裝運、退貨、投訴、取消報關和裝運或貸記。

4.6 如果您選擇通過“Stripe”支付服務提供的支付方式,則付款將由支付服務提供商 Stripe Payments Europe Ltd.(地址:1 Grand Canal Street Lower, Grand Canal Dock, Dublin, Ireland)(以下簡稱“Stripe”)處理。 。 通過 Stripe 提供的個人付款方式會在賣家的在線商店中傳達給客戶。 為了處理付款,Stripe 可以使用可能適用特殊付款條件的其他付款服務,並可能會單獨通知客戶。 有關 Stripe 的更多信息,請訪問: https://stripe.com/ de abrufbar。

4.7 如果您選擇賒購付款方式,則在貨物交付並開立發票後支付購買價格。在這種情況下,除非另有約定,否則必須在收到發票後 14(十四)天內支付購買價格(不得扣除)。賣方保留僅在一定訂單量範圍內提供賒購付款方式的權利,並在超過指定訂單量時拒絕此付款方式。在這種情況下,賣家會在網路商店的付款資訊中告知顧客相應的支付限制。

4.8 如果您通過 Stripe 選擇信用卡付款方式,則發票金額將在合同簽訂後立即到期。 付款由支付服務提供商 Stripe Payments Europe Ltd. 處理,地址為 1 Grand Canal Street Lower, Grand Canal Dock, Dublin, Ireland(以下簡稱“Stripe”)。 Stripe 保留進行信用檢查的權利,如果信用檢查結果是否定的,則拒絕此付款方式。

5)運輸和交貨條件

5.1 如果賣家提出發貨,除非另有約定,否則將在賣家指定的送貨區域內送貨至客戶指定的送貨地址。 處理交易時,賣方訂單處理中指定的送貨地址具有決定性作用。

5.2 對於由貨運代理交付的貨物,交付是“免費路邊”,即交付到最接近交貨地址的公共路邊,除非賣方在線商店的運輸信息中另有說明且除非另有約定。

5.3 如果由於客戶負責的原因未能交付貨物,則客戶應承擔賣方承擔的合理費用。 如果客戶有效地行使了提款權,則這不適用於運費。 對於退貨費用,如果客戶行使其提款權,則適用賣方取消政策中的規定。

5.4 如果客戶是企業家,則一旦賣方將物品交付給貨運代理人、承運人或負責裝運的其他個人或機構,所售貨物的意外丟失和意外變質的風險就轉移給客戶。 如果客戶作為消費者,則僅當將貨物移交給客戶或授權接收人時,所售貨物的意外丟失和意外變質的風險才會轉移。 與此不同的是,一旦賣方將商品交付給貨運代理、承運人或其他負責執行貨物的個人或機構,所售商品的意外丟失和意外變質的風險也會轉移給消費者。如果客戶已委託貨運代理人、承運人或其他負責裝運的個人或機構,並且賣方事先未向客戶指定該人員或機構,則裝運。

5.5 賣方保留在不正確或不當自行交付的情況下解除合同的權利。 這僅適用於賣方不對未交貨負責且賣方已謹慎與供應商達成特定對沖交易的情況。 賣方將盡一切合理努力採購貨物。 如果貨物不可用或僅部分可用,將立即通知客戶,並立即退還對價。

5.6 如果賣家提供取貨服務,買家可以在賣家指定的營業時間內到賣家指定的地址取貨。 在這種情況下,將不收取運費。

6)保留所有權

6.1 對於消費者而言,賣方保留所交付貨物的所有權,直到全額支付所欠的購買價格。

6.2 賣方保留對企業家交付的貨物的所有權,直到所有持續業務關係的索賠得到完全解決。

6.3 如果客戶是企業家,則以下規定仍然適用:

如果交付的貨物經過加工,賣方將被視為製造商並獲得新生產的貨物的所有權。如果加工與其他材料一起進行,則賣方按照其貨物的發票價值與其他材料的發票價值的比例獲得所有權。如果賣方的貨物與客戶的一件商品合併或混合,則該商品被視為主要商品,則該商品的共同所有權應按賣方商品的發票價值的比例計算發票價值,或者,如果沒有發票價值,則為賣方主要商品的市場價值。在這些情況下,客戶被視為託管人。

客戶不得質押或轉讓作為保留所有權或權利的擔保物。客戶僅有權在正常業務過程中轉售保留的商品。客戶將針對第三方產生的所有索賠提前分配給賣方,金額為相應發票金額(包括銷售稅)。無論保留貨物是未經加工或加工後轉售,此分配均適用。即使在轉讓後,客戶仍然有權收取索賠。賣方自行收取索賠的權力不受影響。然而,只要客戶履行了對賣方的付款義務、不拖欠付款且未申請啟動破產程序,賣方就不會收取索賠。

客戶必須立即報告對賣方擁有或共同擁有的貨物的訪問或所分配的索賠權。如果他的索賠到期,他必須立即支付分配給賣方並由他向賣方收取的款項。

若出賣人擔保權的價值超過附擔保債權金額的10%以上,出賣人將依客戶的要求釋放相應份額的擔保權。

7)缺陷責任(保修)

除下列規定另有規定外,均適用法定缺陷責任。 與此不同的是,以下規定適用於貨物交付合同:

7.1 如果客戶作為企業家,

  • 賣方可以選擇補充履行的類型;
  • 對於新貨物,缺陷索賠的訴訟時效為貨物交付之日起一年;
  • 對於二手商品,不享有保固權利;
  • 如果作為缺陷責任的一部分進行更換交付,則時效不再開始計算。

7.2 上述責任限制和期限縮短不適用

  • 對於客戶提出的損壞索賠和費用報銷,
  • 如果賣方欺騙性地隱瞞了缺陷,
  • 對於按照其通常用途用於建築物並導致其缺陷的貨物,
  • 對於包含數字元素的貨物交付合同,賣方提供數字產品更新的任何現有義務。

7.3 此外,適用於企業家的任何現有法定追索權的法定時效期限不受影響。

7.4 如果客戶充當 § 1 HGB 含義內的商人,則他有義務根據 § 377 HGB 檢查並發出缺陷通知。 如果客戶未能遵守其中規定的通知義務,則貨物將被視為已獲得批准。

7.5 如果顧客作為消費者,應就送達的貨物存在明顯運輸損壞向送貨人投訴,並告知賣家。 如果客戶不遵守,這對其法定或合同缺陷索賠沒有任何影響。

8) 責任

賣方對客戶承擔所有合約、準合約和法定責任,包括損害賠償和費用報銷的侵權索賠,如下:

8.1 賣方對任何法律原因負全部責任

  • 如果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
  • 若故意或疏忽地傷害生命、身體或健康,
  • 基於擔保承諾,除非這方面另有規定,
  • 由於《產品責任法》等強制性責任。

8.2 如果賣方因疏忽違反了基本合約義務,則責任僅限於合約中典型的可預見損害,除非根據上一段規定存在無限責任。基本合約義務是合約根據其內容強加給賣方的義務,目的是為了實現合約目的,履行這些義務首先能夠使合約得到正確執行,並且客戶可以經常信賴其遵守情況。

8.3 順便說一句,賣方的責任被排除在外。

8.4 上述責任規定也適用於賣方對其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責任。

9) 根據特定客戶規格加工貨物的特殊條件

9.1 如果根據合同內容,賣方不僅欠交付貨物,而且還欠按客戶特定規格加工貨物的責任,客戶必須向賣方提供加工所需的所有內容,如文本、圖像或圖形的文件格式、格式、圖像和文件大小,並授予他必要的使用權。 客戶全權負責採購和獲取此內容的權利。 客戶聲明並承擔責任,有權使用提供給賣家的內容。 特別是,他確保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尤其是版權、商標和個人權利。

9.2 客戶保護賣方免受第三方索賠,即他們可能因賣方以合同方式使用客戶內容而侵犯其權利而對賣方提出索賠。 客戶還承擔必要的法律辯護費用,包括法定金額的所有法庭和律師費用。 如果客戶不對侵權負責,則不適用。 如果第三方提出索賠,客戶有義務立即、真實、完整地向賣方提供審查索賠和抗辯所需的所有信息。

9.3 如果客戶提供的內容違反法律或官方禁令或公共禮儀,賣方保留拒絕處理訂單的權利。這尤其適用於提供違憲、種族主義、仇外、歧視、攻擊性、危害青少年和/或頌揚暴力的內容。

10)適用法律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法律適用於當事方之間的所有法律關係,但國際上購買可移動商品的法律除外。 對於消費者而言,這種法律選擇僅在不因消費者慣常居住所在州的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撤消授予的保護的情況下適用。

11) 管轄權

如果客戶作為商人、公法下的法人實體或公法下的特殊基金且其註冊辦事處位於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境內,則因本合同引起的所有爭議的專屬管轄地為賣方的業務。 如果客戶位於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境外,且合同或合同引起的索賠可歸因於客戶的專業或技術人員,則賣方營業地是本合同引起的所有爭議的專屬管轄地。商業活動。 然而,在上述情況下,賣方始終有權向客戶註冊辦事處的法院提出上訴。

12)替代性爭議解決方案

賣方既無義務也不願意參加消費者仲裁委員會的爭端解決程序。